各学院、研究生院,各有关单位(部门):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归档,确保毕业生档案能及时、完整、准确、安全转递,保障毕业生顺利派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材料内容及时间安排
依据《湖北工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湖工大档案〔2017〕2号)的规定,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内容及其归档责任单位和归档时间安排如下表:
归档材料内容
|
归档责任单位
|
归档时间
|
毕业生登记表
|
各学院、研究生院
|
5月15日
|
党团组织材料
|
各学院、研究生院
|
5月25日
|
毕业生体检表
|
校医院
|
6月11日
|
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
学工部、研究生院
|
6月8日
|
优秀个性发展大学生材料
|
学工部
|
6月8日
|
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库
|
招就处、研究生院
|
6月15日
|
就业通知书
|
招就处、研究生院
|
6月15日
|
本专科学生成绩单、辅修成绩单
|
教务处
|
6月21日
|
研究生成绩单、学位评定与授予材料
|
研究生院
|
6月21日
|
处分材料
|
教务处、学工部
|
6月21日
|
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库
(改派更新库)
|
招就处、研究生院
|
6月21日
|
二、归档材料要求
1.毕业生登记表。登记表填写要求字迹清楚,信息完整,并经所在学院和学工部(或研究生院)审核盖章。移交归档时,按照班级、学号顺序排列,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移交。
2.党员组织材料。材料归档应齐全完整,正式党员应归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书、自传、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复印件、思想汇报、团员推优表、其它培养材料;预备党员应归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自传、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复印件、思想汇报、团员推优表、其它培养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应归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复印件、团员推优表、思想汇报等材料。
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按人单独装袋、密封,专用的档案袋、密封条提前到档案馆学生档案室领取。相关材料装袋时必须仔细核对材料归档范围,并在档案袋目录栏逐一打“√”,密封时在封口处横向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档案袋上准确标注学生姓名、学号、班级。
3.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库。采集的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须包含以下档案转递信息:(1)档案接收单位的全称及具体部门名称;(2)档案接收单位的详细地址(所在省、市、区/县及街道门牌号码);(3)档案接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4)毕业生手机号。6月25日档案转递信息提供EMS服务商后,将无法更改档案转递信息,请务必告知学生在此之前进行信息更新。所有毕业生档案均按研究生院、招就处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进行档案转递。
4.学生成绩单、就业通知书、毕业生体检表等。经相关单位(部门)审核盖章后,按学院、班级、学号顺序排列,集中向档案馆移交。
所有归档材料均应按要求填写移交清单(见附件),并办理移交登记手续。
三、毕业生党组织材料转递注意事项
根据中组部《干部档案管理条例》和《湖北工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毕业生档案不允许拆分零散转递,毕业生党组织材料按规定应与毕业生档案一并转递。请各学院、研究生院务必提醒学生注意档案转递和组织关系转移的一致性,具体事宜按照党委组织部相关要求执行。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毕业生档案归档不全、归档错误、档案转递误投或遗失,都将严重影响毕业生的事业与生活。各单位要切实以生为本,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与转递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各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名单于4月30日前报档案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渠道向毕业生宣讲档案知识,务必提醒毕业生准确登记档案转递地址信息、及时查询档案转递结果。
2.按时齐全移交归档材料。毕业生档案归档、整理与转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一旦延误将影响毕业生按时到工作单位报到。请各单位务必按归档范围、归档要求和时间安排移交归档。为避免集中归档造成审核清点等候,请各单位(部门)提前联系档案馆商定具体移交时间。
3.准确收集档案转递信息。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的准确性是毕业生档案准确转递的前提。为保证毕业生档案EMS投递时不误投、错投或无法投递,各学院、研究生院在毕业生就业信息采集时务必保证每位学生的信息齐全、准确,档案转递接收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错、不漏。
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转递工作由档案馆学生档案室(行政楼五楼B501室)具体负责,联系人:杨老师、姚老师,联系电话027-59750765。
附件: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归档用表Click Here
档 案 馆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