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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落实部门立卷归档制度 做好2017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档案馆 发布:2018-01-09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档案资源是学校的宝贵财富,起着“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部门立卷归档基本工作制度,做好2017年度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档案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学校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达标建设,全面推行网上预立卷归档,实现全校各单位(部门)2017年度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归档率、归档案卷合格率以及网上预立卷档案条目信息录入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工作组织分工

全校各单位(部门)要切实落实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分工协作,完成归档工作目标任务。

1.档案馆负责全校档案归档工作的组织与监督,将档案归档工作纳入各单位(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为各单位(部门)指派业务指导责任人(见附件1),对兼职档案员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与监督,结合归档工作开展档案工作标准贯标和全校档案工作检查,及时汇总、通报归档情况。

2.各单位(部门)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认真履行本单位(部门)立卷归档工作的组织与监督职责,1月15日前完成单位(部门)立卷归档工作布置,做好工作协调与检查,督促兼职档案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按《部门立卷归档流程》(见附件2)做好文件材料(含校内请示报告)的清收、整理、著录和归档,做好部门立卷归档材料审核与检查,防止归档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3.各单位(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指导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鉴定、整理工作,对收集的纸质档案进行分类、组卷(分盒)、编档号、编页码、加盖并填写件号章、编目(或网上预立卷条目信息录入)并打印归档目录和填写备考表;对收集的电子文件进行可读性和安全性检测、文件格式转换、文件名称拟写、数据包文件夹整理、编制电子文件移交目录,经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检查并在备考表上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档案馆移交。

4.加强专项工作材料的收集归档,精准扶贫工作材料由校办负责立卷归档,申博工作由申博办负责立卷归档,房改工作材料由房改办负责立卷归档。

三、归档范围

1.各单位(部门)综合类文件材料的收集范围、分类方案、鉴定标准、保管期限划定,严格按照《湖北工业大学档案实体分类实施细则(修订)》(湖工大档案〔2016〕5号)执行,具体参见《部门立卷归档工作手册》(2016年编印)中的《各单位(部门)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一览表》。

2.有关单位(部门)人事档案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按照《湖北工业大学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中的《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及归档责任单位一览表》(见附件3)执行,同时做好2017年度以前未归材料的清理移交工作。

四、归档质量要求

1.做好文件材料鉴定,不超范围归档,同份文件不重复归档。对于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校外单位文件材料,由上级单位形成的,各单位(部门)应向档案馆移交作为资料保存;由校内各单位(部门)形成的,各单位(部门)应作为备查材料自行短期保存。

2.文件材料务必完整收集归档,主体文件、附件、办理文件所形成材料收集齐全,不能缺漏。上级文件及其附件通过网络下发的,应下载打印后归档。特别要注意上级批文、各类人员名册(单)、学籍学位材料、基建技术资料、合同等重要文件材料的收集,确保归档齐全无缺失。

3.纸质文件材料收集、整理、装订、编目及移交,要严格按照《湖北工业大学部门立卷归档工作规范》(湖工大档案〔2016〕2号)规定的步骤与质量要求,要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以及归档文件材料整理的系统性、规范性。纸质文件材料装订必须使用档案专用不锈钢钉和装具,不锈钢钉及档案装具由档案馆统一提供。

4.落实“增量档案电子化”要求,加大电子文件收集归档力度,严格按照《湖北工业大学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规范》(湖工大档案[2015]4号)进行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检验、刻盘、归档,文本、图片、多媒体和数据库数据、网页信息等电子文件要收集齐全,电子文件题名要素齐全、元数据信息完整,文件夹分类、分层清晰,目录编制规范,格式正确,防止漏收漏归或归错版本。电子文件归档必须进行质量检查。

5.严格落实纸质、电子档案双套制归档的要求,对于只形成了电子文件而未形成纸质文件的重要文件材料,各单位(部门)应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与电子文件一并归档,应做到校内形成文件材料归档时纸质、电子档案的一一对应。

6.各单位(部门)务必加强网上预立卷归档信息著录管理,不得将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交给未授权人员使用,确保信息安全,信息著录要严格按照《网上预立卷系统归档文件信息著录规则(修订)》(见附件4)要求,保证著录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可用性。

7.暂未实行网上预立卷归档的单位(部门),登录档案馆网站下载归档文件目录电子版(XLS格式),按要求进行归档文件信息著录并在归档时移交目录电子文件。

8.严格按照《湖北工业大学实物档案管理办法》《湖北工业大学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湖北工业大学照片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加强对声像、实物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实物档案必须提交说明文字,声像档案必须进行要素标注,毕业生合影照片(不小于六寸)应在照片背面备注合影人员名单。

归档工作需要遵照执行的制度、规范、标准,以及需要使用的表格,可登录档案馆网站下载。

五、工作时间安排

2017年度档案归档工作于2018年1月10日启动,网上预立卷归档系统开放,各单位(部门)务必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各类档案的移交归档工作,6月上旬由档案馆汇总通报全校部门立卷归档工作完成情况。基建、设备、科研、教研项目类档案和学籍档案的归档时间要求按《湖北工业大学部门立卷归档工作规范》执行。

六、归档工作纪律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档案法制意识,在归档工作中落实《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档案业务制度与规范,做好归档工作组织,认真履行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职责,按时完成归档任务,严防出现留存档案拒不归档、不按时归档、遗失和损毁档案、篡改档案、归档不全、擅自扩大归档范围、档案信息泄密等违法违纪现象。对于归档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据《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各单位(部门)业务指导责任人一览表

2.部门立卷归档流程

3.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及归档责任单位一览表

4.网上预立卷系统归档文件信息著录规则(修订)

湖 北 工 业 大 学

2018年1月8日

 

附件1

 

各单位(部门)业务指导责任人一览表

类别

归档单位(部门)

业务指导责任人

联系电话

综合类档案

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党校)、统战部、宣传部、学工部(处)、武装部、工会、团委、人事处、审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师发展中心、档案馆、国际学院

褚亚玲

59750766

发展规划处、科技与产业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信息技术中心、期刊社、校医院、机械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祝丽娟

59750764

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合作发展处、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计算机学院、理学院、体育学院

肖媛媛

59750766

财务处、离退休工作处、图书馆、农机工程研究设计院、农机鉴定站、艺术设计学院、工业设计学院

陈新祥

59760762

基建处、保卫处(部)、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涂英霞

59750762

人事类档案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党校)、统战部、工会、团委、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审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王秀慧

59750763

 

附件2

liuchengtu2018

附件3

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及归档责任单位一览表

序号

材料类别

具体内容

归档责任单位

1

履历材料

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人事处

2

考察、考核、

鉴定材料

(1)考察材料

组织部、

人事处

(2)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

(3)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

(4)工作调动等鉴定材料

人事处

(5)干部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

组织部

(6)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3

报告个人有关

事项的材料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组织部

4

审计材料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审计处

5

学历学位

材料

(1)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人事处

(2)中专毕业生登记表

(3)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

(4)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

(5)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

(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6

培训材料

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考核、结业等登记(鉴定)表类

材料

组织部、

人事处

7

职业(任职)

资格材料

(1)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人事处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8

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9

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1)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参加工作时间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

人事处

(2)更改(认定)入党入团时间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组织部、

团委

10

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

(1)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

人事处

(2)被遴选为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审批材料
(3)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
(4)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

研究生院

(5)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

科技产业处

(6)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11

政审材料

(1)上级批复、审查结论、调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

组织部

(2)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
(3)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
(4)各类政审表

12

党、团组织

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1)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

组织部、

各党总支、

各学院党委

(2)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
(3)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
(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
(5)退党、自动脱党材料
(6)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7)入团志愿书

团委

(8)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统战部

13

表彰奖励

材料

(1)厅级以上党务表彰、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表等材料,以及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

组织部

(2)厅级以上行政表彰、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表等材料,以及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

人事处、

相关职能部门

14

涉纪涉法

材料

(1) 政纪处分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交待等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

人事处

(2) 党纪处分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交待等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

纪委

15

招录、聘用

材料

(1)录(聘)用审批(备案)表

人事处

(2)招工审批表
(3)取消录用、解聘等材料

16

任免、调动、

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

(1)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

组织部

(2)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表
(3)干部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

17

辞职、辞退、

罢免材料、

退休材料

(1)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组织部、

人事处

(2)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的个人申请,同意辞职、责令辞职等决定的材料,对责令辞职决定不服的申诉材料、复议决定
(3)罢免材料

18

工资、待遇材料

(1)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晋职或晋级等工资变动表,以及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

人事处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
(3)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

19

出国(境)材料

(1)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的鉴定等材料

人事处、

国际处

(2)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20

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1)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委员简历

组织部、

统战部、

工会、

团委

(2)代表登记表等

21

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

(1)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

人事处

(2)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材料

22

治丧材料

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等材料

人事处

23

干部人事档案

报送、审核

工作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单,干部人事档案有关情况说明材料

组织部、

档案馆

24

其他材料

(1)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等有关材料

人事处

(2)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
(3)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医院

(计生办)

 

 

附件4

 

网上预立卷系统归档文件信息著录规则(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网上预立卷档案信息著录,建立健全我校标准统一、数据规范的档案信息检索体系,参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结合我校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著录规则。

第二条  著录项目包括档号、正题名、副题名、文件编号、载体类型、第一责任者、其它责任者、单位、文本、密级、保管期限、总数量、总量单位、页数、分量单位、归档时间、归档年度、起时间、止时间等等,以上列举项目为必须著录项。

三条  信息著录分为案卷级和文件级两种目录著录。案卷级目录著录以卷、盒为著录对象;文件级目录著录以卷、盒内的单份文件为著录对象。部门归档网上预立卷时只进行文件级目录著录。(兼职档案员负责文件级目录著录)

第五条  著录信息应来源于被著录的档案。

第六条  具体著录项目的著录方法:

一、档号,即档案编号,具有唯一性,不可重复,重复则不能存盘。其构成为:全宗号+年度号+类目号+盒(卷)号+件号。

1.全宗号统一著录为“1”。

2.年度号即档案形成后归档的年度,使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著录,如“2017”。

3.类目号对应本手册中《各单位(部门)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一览表》具体内容著录。(系统已预设,直接选择。)

4.盒(卷)号是归档文件经过整理预立卷组卷、装盒、排序后形成的卷号或者盒号(参见《湖北工业大学部门立卷归档工作规范》),每盒(卷)为一个新的起数和止数,使用“001”为始数的三位阿拉伯数字著录。

5.件号即一盒(卷)内文件材料排列的顺序号,使用“001”为始数的三位阿拉伯数字著录。

二、题名,即归档文件标题。

1.正题名,指归档文件文首的文件标题,一般照原文著录。

正题名字段长度限制为75个汉字,如超过75个汉字则不能存盘,必须进行规范缩写。

如文件没有题名或题名中文件要素信息不全,不能反映文件内容特征的,要依据文件内容重新拟写题名,并加“[ ]”。例如:文件原题名为 “通知(公告、布告、通告、通报等)”,应重新拟写为[××(责任者)关于××(事由)的通知(公告、布告、通告、通报等)];文件原题名为“合同(协议、协议书、意向书等)”,应重新拟写为[湖工大与××(责任者)关于××(事由)的合同(协议、协议书、意向书等)];文件原题名为“报到证(任职通知、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商调函、起止薪通知、鉴定意见等)”,应重新拟写为[××(文件指向对象人名)报到证(任职通知、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商调函、起止薪通知、鉴定意见等)]。

2.副题名,指归档文件的副标题,照原文著录,长度不能超过75个汉字。

三、文件编号,即文号,照归档文件原文著录,文件无文号则不著录。注意文件编号著录时年度统一用“[ ]”,如“湖工大党[2017]1号”。

联合发文的归档文件上有多个文件编号时,只著录第一个文件编号。

四、载体类型,即归档文件的材质类型,现只对纸质归档材料预立卷,默认著录为“纸张”。

五、责任者,即归档文件形成者,一般为文件的落款单位或者个人。著录项目为第一责任者、其他责任者。

1.第一责任者,是指归档文件落款列于首位的责任者,照原文著录。

归档文件未注明责任者的,著录时应根据文件内容、形式特征考证出责任者并加“[ ]”;无法考证时则不著录。

第一责任者字段长度限制为15个汉字,如超过15个汉字则不能存盘,必须进行规范缩写。例如“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可缩写为“省纪委办公室”;“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可缩写为“省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可缩写为“湖工大土环学院教学办”。

2.其它责任者,即除第一责任者外的责任者,只有一个时照原文著录;如有多个,可只著录前一个或两个(根据字段长度),其它用“等”代替,不同责任者间用“;”隔开。字段长度要求同第一责任者。

六、单位,即校内向档案馆移交归档文件材料的各单位(部门),应著录归档单位全称,一般不缩写、不用简称。如“学科建设办公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不缩写、简称为“学科办”“资产处”“材化学院”。

七、文本,即归档文件的稿本。依实际情况著录为正本、副本、草稿、定稿、手稿、草图、原图、底图、蓝图等。一般著录为正本,如为复制件则著录为副本。

八、密级,即归档文件的保密等级。归档文件标有密级(绝密、机密、秘密)的,按文件标注著录;归档文件没有标注密级的,均著录为“内部”。

九、保管期限,即根据档案价值确定的档案应该保存的时间。具体参照《部门立卷归档工作手册》内《各单位(部门)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一览表》著录。

十、总数量和总量单位,总数量统一著录为“1”,总量单位统一著录为“件”。

十一、页数和分量单位,页数为一份归档文件所编的页码数,为阿拉伯数字,分量单位统一著录为“页”。

十二、归档时间,即兼职档案员著录归档文件信息的日期,著录时一律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80301”。

十三、归档年度,即兼职档案员将档案移交归档的年度,一般为归档文件形成的次年;基建项目文件材料在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归档年度根据实际归档时间著录。

十四、起日期、止日期,即归档文件形成时间区间。著录时统一将起日期、止日期著录为归档文件的最后落款日期,一律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80301”。校内请示报告著录为领导最后签批日期。归档文件未标注形成时间的,考证到月或年后著录。

第七条  网上预立卷时,除以上必须著录项目外,其它著录项目可不著录。

第八条  各著录项目均为档案信息利用检索、归档情况综合统计的关键字段,著录用文字、符号必须标准化、规范化,应确保正确,防止错误。

著录时,所有标点符号均使用中文标点符号,不得使用西文标点;除题名著录时原文件题名中就有空格的以外,不得在文字间或著录项头尾处插入空格。著录完成提交存盘前,应仔细审读校对,无误后才能提交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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