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档案资源是学校的宝贵财富,起着“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部门立卷归档基本工作制度,做好2017年度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档案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学校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达标建设,全面推行网上预立卷归档,实现全校各单位(部门)2017年度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归档率、归档案卷合格率以及网上预立卷档案条目信息录入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工作组织分工
全校各单位(部门)要切实落实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分工协作,完成归档工作目标任务。
1.档案馆负责全校档案归档工作的组织与监督,将档案归档工作纳入各单位(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为各单位(部门)指派业务指导责任人(见附件1),对兼职档案员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与监督,结合归档工作开展档案工作标准贯标和全校档案工作检查,及时汇总、通报归档情况。
2.各单位(部门)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认真履行本单位(部门)立卷归档工作的组织与监督职责,1月15日前完成单位(部门)立卷归档工作布置,做好工作协调与检查,督促兼职档案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按《部门立卷归档流程》(见附件2)做好文件材料(含校内请示报告)的清收、整理、著录和归档,做好部门立卷归档材料审核与检查,防止归档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3.各单位(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指导本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鉴定、整理工作,对收集的纸质档案进行分类、组卷(分盒)、编档号、编页码、加盖并填写件号章、编目(或网上预立卷条目信息录入)并打印归档目录和填写备考表;对收集的电子文件进行可读性和安全性检测、文件格式转换、文件名称拟写、数据包文件夹整理、编制电子文件移交目录,经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检查并在备考表上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档案馆移交。
4.加强专项工作材料的收集归档,精准扶贫工作材料由校办负责立卷归档,申博工作由申博办负责立卷归档,房改工作材料由房改办负责立卷归档。
三、归档范围
1.各单位(部门)综合类文件材料的收集范围、分类方案、鉴定标准、保管期限划定,严格按照《湖北工业大学档案实体分类实施细则(修订)》(湖工大档案〔2016〕5号)执行,具体参见《部门立卷归档工作手册》(2016年编印)中的《各单位(部门)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一览表》。
2.有关单位(部门)人事档案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按照《湖北工业大学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中的《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及归档责任单位一览表》(见附件3)执行,同时做好2017年度以前未归材料的清理移交工作。
四、归档质量要求
1.做好文件材料鉴定,不超范围归档,同份文件不重复归档。对于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校外单位文件材料,由上级单位形成的,各单位(部门)应向档案馆移交作为资料保存;由校内各单位(部门)形成的,各单位(部门)应作为备查材料自行短期保存。
2.文件材料务必完整收集归档,主体文件、附件、办理文件所形成材料收集齐全,不能缺漏。上级文件及其附件通过网络下发的,应下载打印后归档。特别要注意上级批文、各类人员名册(单)、学籍学位材料、基建技术资料、合同等重要文件材料的收集,确保归档齐全无缺失。
3.纸质文件材料收集、整理、装订、编目及移交,要严格按照《湖北工业大学部门立卷归档工作规范》(湖工大档案〔2016〕2号)规定的步骤与质量要求,要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以及归档文件材料整理的系统性、规范性。纸质文件材料装订必须使用档案专用不锈钢钉和装具,不锈钢钉及档案装具由档案馆统一提供。
4.落实“增量档案电子化”要求,加大电子文件收集归档力度,严格按照《湖北工业大学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规范》(湖工大档案[2015]4号)进行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检验、刻盘、归档,文本、图片、多媒体和数据库数据、网页信息等电子文件要收集齐全,电子文件题名要素齐全、元数据信息完整,文件夹分类、分层清晰,目录编制规范,格式正确,防止漏收漏归或归错版本。电子文件归档必须进行质量检查。
5.严格落实纸质、电子档案双套制归档的要求,对于只形成了电子文件而未形成纸质文件的重要文件材料,各单位(部门)应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与电子文件一并归档,应做到校内形成文件材料归档时纸质、电子档案的一一对应。
6.各单位(部门)务必加强网上预立卷归档信息著录管理,不得将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交给未授权人员使用,确保信息安全,信息著录要严格按照《网上预立卷系统归档文件信息著录规则(修订)》(见附件4)要求,保证著录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可用性。
7.暂未实行网上预立卷归档的单位(部门),登录档案馆网站下载归档文件目录电子版(XLS格式),按要求进行归档文件信息著录并在归档时移交目录电子文件。
8.严格按照《湖北工业大学实物档案管理办法》《湖北工业大学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湖北工业大学照片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加强对声像、实物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实物档案必须提交说明文字,声像档案必须进行要素标注,毕业生合影照片(不小于六寸)应在照片背面备注合影人员名单。
归档工作需要遵照执行的制度、规范、标准,以及需要使用的表格,可登录档案馆网站下载。
五、工作时间安排
2017年度档案归档工作于2018年1月10日启动,网上预立卷归档系统开放,各单位(部门)务必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各类档案的移交归档工作,6月上旬由档案馆汇总通报全校部门立卷归档工作完成情况。基建、设备、科研、教研项目类档案和学籍档案的归档时间要求按《湖北工业大学部门立卷归档工作规范》执行。
六、归档工作纪律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档案法制意识,在归档工作中落实《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档案业务制度与规范,做好归档工作组织,认真履行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职责,按时完成归档任务,严防出现留存档案拒不归档、不按时归档、遗失和损毁档案、篡改档案、归档不全、擅自扩大归档范围、档案信息泄密等违法违纪现象。对于归档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据《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各单位(部门)业务指导责任人一览表
2.部门立卷归档流程
3.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及归档责任单位一览表
4.网上预立卷系统归档文件信息著录规则(修订)
湖 北 工 业 大 学
2018年1月8日
附件1
各单位(部门)业务指导责任人一览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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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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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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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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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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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党校)、统战部、宣传部、学工部(处)、武装部、工会、团委、人事处、审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师发展中心、档案馆、国际学院 |
褚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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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5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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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科技与产业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信息技术中心、期刊社、校医院、机械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
祝丽娟
|
59750764
|
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合作发展处、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计算机学院、理学院、体育学院 |
肖媛媛
|
59750766
|
财务处、离退休工作处、图书馆、农机工程研究设计院、农机鉴定站、艺术设计学院、工业设计学院 |
陈新祥
|
59760762
|
基建处、保卫处(部)、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
涂英霞
|
59750762
|
人事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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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党总支)、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党校)、统战部、工会、团委、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审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王秀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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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5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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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附件3
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及归档责任单位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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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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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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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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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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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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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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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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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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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考核、
鉴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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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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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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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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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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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调动等鉴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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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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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干部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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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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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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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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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个人有关
事项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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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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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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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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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
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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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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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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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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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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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专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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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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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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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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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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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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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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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考核、结业等登记(鉴定)表类
材料 |
组织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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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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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任职)
资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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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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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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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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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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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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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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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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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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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参加工作时间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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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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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改(认定)入党入团时间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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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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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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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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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 |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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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遴选为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审批材料 |
(3)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 |
(4)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 |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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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 |
科技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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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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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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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级批复、审查结论、调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 |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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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 |
(3)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 |
(4)各类政审表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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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组织
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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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 |
组织部、
各党总支、
各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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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 |
(3)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 |
(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 |
(5)退党、自动脱党材料 |
(6)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
(7)入团志愿书 |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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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
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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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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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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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厅级以上党务表彰、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表等材料,以及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 |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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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厅级以上行政表彰、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表等材料,以及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 |
人事处、
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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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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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纪涉法
材料
|
(1) 政纪处分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交待等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 |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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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党纪处分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交待等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 |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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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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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聘用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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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聘)用审批(备案)表 |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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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工审批表 |
(3)取消录用、解聘等材料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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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调动、
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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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 |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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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表 |
(3)干部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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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辞退、
罢免材料、
退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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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
组织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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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的个人申请,同意辞职、责令辞职等决定的材料,对责令辞职决定不服的申诉材料、复议决定 |
(3)罢免材料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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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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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晋职或晋级等工资变动表,以及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 |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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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 |
(3)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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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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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的鉴定等材料 |
人事处、
国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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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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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
(1)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委员简历 |
组织部、
统战部、
工会、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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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表登记表等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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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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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 |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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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材料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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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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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等材料 |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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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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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
报送、审核
工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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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单,干部人事档案有关情况说明材料 |
组织部、
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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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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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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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等有关材料 |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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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 |
(3)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
医院
(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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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网上预立卷系统归档文件信息著录规则(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网上预立卷档案信息著录,建立健全我校标准统一、数据规范的档案信息检索体系,参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结合我校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著录规则。
第二条 著录项目包括档号、正题名、副题名、文件编号、载体类型、第一责任者、其它责任者、单位、文本、密级、保管期限、总数量、总量单位、页数、分量单位、归档时间、归档年度、起时间、止时间等等,以上列举项目为必须著录项。
第三条 信息著录分为案卷级和文件级两种目录著录。案卷级目录著录以卷、盒为著录对象;文件级目录著录以卷、盒内的单份文件为著录对象。部门归档网上预立卷时只进行文件级目录著录。(兼职档案员负责文件级目录著录)。
第五条 著录信息应来源于被著录的档案。
第六条 具体著录项目的著录方法:
一、档号,即档案编号,具有唯一性,不可重复,重复则不能存盘。其构成为:全宗号+年度号+类目号+盒(卷)号+件号。
1.全宗号统一著录为“1”。
2.年度号即档案形成后归档的年度,使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著录,如“2017”。
3.类目号对应本手册中《各单位(部门)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一览表》具体内容著录。(系统已预设,直接选择。)
4.盒(卷)号是归档文件经过整理预立卷组卷、装盒、排序后形成的卷号或者盒号(参见《湖北工业大学部门立卷归档工作规范》),每盒(卷)为一个新的起数和止数,使用“001”为始数的三位阿拉伯数字著录。
5.件号即一盒(卷)内文件材料排列的顺序号,使用“001”为始数的三位阿拉伯数字著录。
二、题名,即归档文件标题。
1.正题名,指归档文件文首的文件标题,一般照原文著录。
正题名字段长度限制为75个汉字,如超过75个汉字则不能存盘,必须进行规范缩写。
如文件没有题名或题名中文件要素信息不全,不能反映文件内容特征的,要依据文件内容重新拟写题名,并加“[ ]”。例如:文件原题名为 “通知(公告、布告、通告、通报等)”,应重新拟写为[××(责任者)关于××(事由)的通知(公告、布告、通告、通报等)];文件原题名为“合同(协议、协议书、意向书等)”,应重新拟写为[湖工大与××(责任者)关于××(事由)的合同(协议、协议书、意向书等)];文件原题名为“报到证(任职通知、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商调函、起止薪通知、鉴定意见等)”,应重新拟写为[××(文件指向对象人名)报到证(任职通知、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商调函、起止薪通知、鉴定意见等)]。
2.副题名,指归档文件的副标题,照原文著录,长度不能超过75个汉字。
三、文件编号,即文号,照归档文件原文著录,文件无文号则不著录。注意文件编号著录时年度统一用“[ ]”,如“湖工大党[2017]1号”。
联合发文的归档文件上有多个文件编号时,只著录第一个文件编号。
四、载体类型,即归档文件的材质类型,现只对纸质归档材料预立卷,默认著录为“纸张”。
五、责任者,即归档文件形成者,一般为文件的落款单位或者个人。著录项目为第一责任者、其他责任者。
1.第一责任者,是指归档文件落款列于首位的责任者,照原文著录。
归档文件未注明责任者的,著录时应根据文件内容、形式特征考证出责任者并加“[ ]”;无法考证时则不著录。
第一责任者字段长度限制为15个汉字,如超过15个汉字则不能存盘,必须进行规范缩写。例如“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可缩写为“省纪委办公室”;“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可缩写为“省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可缩写为“湖工大土环学院教学办”。
2.其它责任者,即除第一责任者外的责任者,只有一个时照原文著录;如有多个,可只著录前一个或两个(根据字段长度),其它用“等”代替,不同责任者间用“;”隔开。字段长度要求同第一责任者。
六、单位,即校内向档案馆移交归档文件材料的各单位(部门),应著录归档单位全称,一般不缩写、不用简称。如“学科建设办公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不缩写、简称为“学科办”“资产处”“材化学院”。
七、文本,即归档文件的稿本。依实际情况著录为正本、副本、草稿、定稿、手稿、草图、原图、底图、蓝图等。一般著录为正本,如为复制件则著录为副本。
八、密级,即归档文件的保密等级。归档文件标有密级(绝密、机密、秘密)的,按文件标注著录;归档文件没有标注密级的,均著录为“内部”。
九、保管期限,即根据档案价值确定的档案应该保存的时间。具体参照《部门立卷归档工作手册》内《各单位(部门)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一览表》著录。
十、总数量和总量单位,总数量统一著录为“1”,总量单位统一著录为“件”。
十一、页数和分量单位,页数为一份归档文件所编的页码数,为阿拉伯数字,分量单位统一著录为“页”。
十二、归档时间,即兼职档案员著录归档文件信息的日期,著录时一律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80301”。
十三、归档年度,即兼职档案员将档案移交归档的年度,一般为归档文件形成的次年;基建项目文件材料在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归档年度根据实际归档时间著录。
十四、起日期、止日期,即归档文件形成时间区间。著录时统一将起日期、止日期著录为归档文件的最后落款日期,一律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80301”。校内请示报告著录为领导最后签批日期。归档文件未标注形成时间的,考证到月或年后著录。
第七条 网上预立卷时,除以上必须著录项目外,其它著录项目可不著录。
第八条 各著录项目均为档案信息利用检索、归档情况综合统计的关键字段,著录用文字、符号必须标准化、规范化,应确保正确,防止错误。
著录时,所有标点符号均使用中文标点符号,不得使用西文标点;除题名著录时原文件题名中就有空格的以外,不得在文字间或著录项头尾处插入空格。著录完成提交存盘前,应仔细审读校对,无误后才能提交存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