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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度请示报告归档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档案馆 发布:2017-04-27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部门立卷归档工作规范》(湖工大档案[2016]2号)规定,校内请示报告由各形成单位(部门)收集归档。为进一步理顺文档管理流程,规范文档管理,保证档案齐全归档,请各单位(部门)兼职档案员将留存在校办(A307)的2016年度校内请示报告原件(纸质档,校办已盖骑缝章)领回,另外将OA系统内流转尚未形成纸质文档的请示报告完整打印后到校办(A307)盖骑缝章,再按照2016年度档案立卷归档工作要求进行分类整理、预立卷、录入系统并及时归档。同时,在2017年校内请示报告形成、流转过程中,请注意将已处理完结的文件及时打印、盖章、领回,并规范管理,待来年完整归档。

特此通知。

 

档案馆   学校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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