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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档案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档案馆 发布:2016-06-16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为深入推进学校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档发[2016]6号)和《湖北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全省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档办[2016]22号)的要求,在全校开展档案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国家关于档案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担责”的要求,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档案安全工作方针,以“宁可十防九空,不可不防万一;宁可防大来小,不可疏而不备”为原则,对照《档案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情况表》(见附件)所列举的具体内容,全面、细致地排查本单位(部门)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存侥幸,不留死角,并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本次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以各单位(部门)自查自改为主,档案馆将结合2016年档案归档工作和档案业务指导工作进行抽查。各单位(部门)的《档案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情况表》由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印章后,于6月30日前报档案馆肖媛媛处(联系电话59750766)。

各单位(部门)要以本次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为契机,切实增强档案安全意识、履行档案安全职责,将档案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到人,不断完善档案安全保障体系,有效防范各种档案安全风险,保障学校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

 

附件《档案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情况表》已发至相关人员內邮,请注意查收!

 

档  案  馆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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