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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档案馆 发布:2015-03-31 点击量:

各院(部)党委:

为保证2015届毕业生档案的齐全完整归档和及时转递,保障毕业生顺利派遣就业,现将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的移交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专科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由学院整理完成后向档案馆移交;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由学院向研究生院移交,由研究生院整理完成后一并向档案馆移交。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的归档工作流程参照《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流程》执行(附件一)。

三、各分党委应严格按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要求的归档范围对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进行收集,不得缺漏,不把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收集归档。

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的归档范围为:

1、正式党员应归: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复印件、团员推优表、思想汇报(不超过四篇);

2、预备党员应归: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自传、政审材料、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复印件、团员推优表、思想汇报(不超过四篇);

3、入党积极分子应归: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复印件、团员推优表、思想汇报等其它培养材料。

四、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统一采用学校的档案袋、密封条封装,各院(部)党委封装时务必按装袋材料内容逐项填写档案袋相关栏目,在封口处贴密封条并盖章。档案袋、密封条请各院(部)党委根据毕业生党员数量,于4月10日前到文科楼B栋104室档案馆学生档案室领取。

五、各院(部)党委封装后的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按班级、学号顺序进行整理排列,并分别以学院、班级为单位填写《毕业生党组织材料明细表》(见附件二,可登录档案馆网站下载)一式两份,档案排列顺序要与交接表所列顺序一致。归档时档案馆按表进行审核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明细表上签字并各执一份备查。请各院(部)党委归档时提交EXCEL格式的《毕业生党组织材料移交明细表》电子文档。

六、为避免因移交归档时间冲突出现排队等候,档案馆拟定了移交时间表(见附件三),请各院(部)党委按排定的时间移交归档。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的,请提前与档案馆沟通,但务必于5月31日前完成移交归档工作。组织部、档案馆将于6月初对各院(部)党委材料移交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催交。

七、根据中组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关于保持档案完整性不得分批转递的要求,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原则上随其个人档案转递,请各院(部)党委对毕业生做好宣传工作。

八、档案馆学生档案室提供毕业生党员组织材料移交归档业务指导服务,联系人杨蕾,联系电话59750765。


 

 

党委组织部 档案馆

201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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