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学部、各学院: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湖工大档案[2013]1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3级学生档案移交建档工作,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学部)负责本学院(学部)2013级全日制本专科(含专升本)新生档案(指入学前档案)、学生登记表和研究生学生登记表的收集、归档。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新生档案的收集、归档。
2.新生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高中档案、入团志愿书和学生登记表,其它材料请勿装入档案袋。
3.新生档案按“一生一袋”整理,如一名学生有多份档案,请合并装入一个档案袋。各学院(学部)务必在每位学生的档案袋右上角正确标注该生学号,并分班按学号顺序进行排列,整理并编制《新生档案移交明细表》(见附件1,可登录档案馆网站下载)。
4.新生党组织材料请按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3]18号)要求,从学生档案袋中提出审核后留于学院(学部)党委妥善保管,待学生毕业时再向档案馆移交。已提取党组织材料的学生请在《新生档案移交明细表》“备注”栏按情况注明“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字样。
5.2013级专升本学生也要填写学生登记表并归档。若为专科在我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请在《新生档案移交明细表》“备注” 栏注明专科专业和学号(即该生在我校专科阶段的专业、学号)。
6.各学院(学部)请于新生录取资格审查、党团员身份审核等工作完成后,按《本〈专〉科生新生档案收集建档流程》(见附件2)于11月20日前向档案馆移交新生档案。移交前各学院(学部)应安全保管档案,避免丢失、损毁。为避免移交时拥挤排队,请各学院(学部)提前联系档案馆商定移交时间。
7.为便于工作沟通与交流,请各学院(学部)指定一名学生档案工作联系人,并将姓名、联系电话、QQ号等信息于9月30日前报档案馆学生档案室(文科楼B座104室)。
8.档案馆学生档案室负责新生档案归档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联系人杨老师、冯老师,联系电话59750765。
档 案 馆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