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
为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归档工作,及时、完整收集毕业生档案材料,确保毕业生档案顺利转递,现将2021届毕业生登记表、组织材料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归档材料内容 |
归档责任单位 |
归档时间 |
毕业生登记表(本科生) |
各学院 |
5月28日 |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
研究生院 |
6月4日 |
党员组织材料、入党积极分子材料 |
各学院、研究生院 |
6月4日 |
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
各学院 |
6月15日 |
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 |
研究生院 |
6月15日 |
二、归档材料要求
1.毕业生登记表。登记表填写要求字迹清楚,信息完整,并经所在学院或研究生院审核盖章。移交归档时,按照班级、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移交。
2.党员组织材料。毕业生党员(含预备)组织材料按校党委组织部相关要求齐全、完整收集归档。归档材料由学院按人单独装袋、密封,装袋时必须仔细核对材料归档范围,并在档案袋目录栏(目录栏没有列明的材料可手写添加)逐一打“√”,密封时在封口处横向贴密封条,并加盖学院公章,档案袋上须准确标注学生姓名、学号、班级。党员档案袋、密封条到档案馆学生档案室领取。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也应收集归档,可不单独装袋,归档范围应包括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复印件、团员推优表、思想汇报等材料。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研究生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材料归档工作,务必提醒毕业生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质量,杜绝毕业生档案归档不全、拖延归档、组织材料装错袋现象。档案馆将对归档情况进行通报。
归档工作联系人:档案馆学生档案室(行政楼五楼B501室)杨老师、廖老师,联系电话027-59750765。
附件:毕业生登记表、组织材料移交归档用表
档 案 馆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