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档案馆 发布:2017-02-22 点击量:次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适应各单位(部门)人员与分工的调整,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网络,更好地履行全校档案收集归档和规范管理的职能,请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有变化的单位(部门),于2月23日前将名单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报送档案馆办公室(行政楼B座508室)。
基于文档一体化管理特性,为便于工作开展,建议各单位(部门)选定办公室文书人员担任兼职档案员。
特此通知。
档 案 馆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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